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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大数据中心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潼关县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0 11:12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精神及省市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务新媒体总体情况

本次对纳入监管的36个政务新媒体全部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内容更新、原创信息发布、互动功能可用性、内容表述错误等,检查结果为:合格政务新媒体36个。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务新媒体有关工作要求,对省市反馈的问题和我县日常监测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响应,快速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政务新媒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账号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发布原创信息较少;二是个别账号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做到每周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政务新媒体管理的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转载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内容,严禁出现表述错误、错链、涉密信息。

(二)规范新媒体管理。未经县政府审批同意,严禁以行政机关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凡是已经开设的要立即自行注销或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办审批,严禁隐瞒不报私自运行。

(三)开展常态化监管。各单位要定期对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互动功能、原创信息发布、表述错误等开展自查,对更新无法保障或不实用的栏目要及时清理,以确保政务新媒体的规范、高效运行。

潼关县大数据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