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九大类食品10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发现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 潼关县贾红兴蔬菜经销部购进的小米椒(辣椒),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镉(以Cd计)检出值0.10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潼关县姐妹鼎德香自助小火锅店消毒的复用餐饮具(水杯),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 潼关孙来东麻辣烫店消毒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所(或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开
展核查处置工作, 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
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0913-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