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八大类食品5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发现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超范围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 潼关县城关镇第一幼儿园消毒的复用餐饮具(饭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5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潼关县城关镇第一幼儿园消毒的复用餐饮具(汤勺),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大肠菌群检出值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 潼关县金泰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干百合,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2.68g/kg,标准值为≤0.2g/kg。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所(或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
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