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潼政办发〔2018〕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5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潼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潼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99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57号)精神,切实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予保生态并重,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小区)和养殖集中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实施畜牧业振兴发展追赶超越规划,全面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努力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实施一批标志性示范工程。
(二)属地管理,夯实责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各镇(办)负责督促建设,畜牧兽医局负责技术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治理投入力度。
(三)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健全养殖业废弃物与种植业消纳的有效对接机制,实现废弃物就地就近经济高效利用,促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2020连续三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73%、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80%、90%、9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畜牧局、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担任。
(二)强化科技支撑。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的废弃物产生情况,探索适宜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安全、高效、环保新型饲料产品,引导矿物元素类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加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的技术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每年底,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将对各镇(街道)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