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含各双条管单位),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开展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五排查五确保“回头看”有关要求,有效解决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漏点短板和难点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五排查五确保“回头看”八项行动的意见》要求,在全县开展“献爱心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环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献爱心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环境
二、活动形式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和个人采取自愿形式,向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捐赠小家电、简易家俱等物资,向有上学儿童的贫困户家庭捐赠文具等物资,以改善贫困家庭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
(一)单位捐赠。由各单位组织所属干部职工,统一捐赠物资,定向捐赠给包联村贫困户。
(二)公益组织捐赠。社会组织、企业等公益组织捐赠物资,由县慈善协会统一接收、分类,根据贫困户需求和接收意愿,分配捐赠物资。
(三)个人捐赠。个人向县慈善协会捐赠或者直接捐赠给有需求的贫困群众。
三、捐赠物资接收单位及联系人
潼关县慈善协会(潼关县尚德路中段)
联系人:李秋 联系电话:15229632330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献爱心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环境行动作为决胜决战脱贫攻坚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要求,把活动落到实处。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迅速掀起捐赠热潮,让贫困群众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
(二)大力宣传,规范管理。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捐赠物资的管理。要建立捐赠台账,将捐赠物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做到手续完备。县慈善协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情况,并接受监察、审计、民政等部门对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认真整理,及时报送。各镇(办)要对本辖区各村包联单位所开展的捐赠情况进行统计,并于7月15日前将接收捐赠汇总表、统计表一式两份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统一汇总后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附件:
1.潼关县“献爱心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环境行动”接收捐赠汇总表(点击下载)
2.潼关县“献爱心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环境行动”统计表(点击下载)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