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陕财税〔2022〕18号和渭财发〔2022〕301号文件精神,近期,潼关县财政局修订了最新的《潼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潼关县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潼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次目录清单的公示,明确规定凡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含下属单位)要以醒目的方式向收费对象公布收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征收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目录清单的公开公示工作,将会有效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监管以及社会各界对执收单位收费项目的监督,营造了良好的收费环境,深入推进了“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