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政办发〔2018〕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潼关县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潼关县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年—2019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渭南市美丽渭南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全市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渭南市美丽渭南建设暨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路网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建设美丽潼关,结合全县道路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美丽潼关为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生态、民生两大主题,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着力打造道路绿色长廊。计划利用2年时间,完成全县高速公路10公里,310国道22.73公里,县道46公里,乡道64.644公里,村道108公里绿化提升任务,着力把全县境内公路建设成为安全畅通、舒适便捷、环境整洁的美丽公路,把公路沿线建设成为路景融合、风景优美、自然和谐的绿色风景线。
工作原则
道路绿化提升应以路侧绿化、路宅分离、路域环境整治、宽幅绿化林带为重点,结合公路服务设施完善、景观节点打造、路域文化展示,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优化配置”的原则,整合资源、强化措施补齐短板,实现公路沿线绿化靓丽、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服务设施功能齐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助推美丽潼关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道路绿化提升工作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边有兵 县政府副县长
党宏洲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双美办主任
县委考核办主任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广电中心主任
渭南公路局潼关公路段段长
城关街道办主任
秦东镇镇长
桐峪镇镇长
代字营镇镇长
太要镇镇长
安乐镇镇长
各包村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等相关工作。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林业局、公路段、各包村部门是道路绿化提升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重点对高速、国道、农村公路的城乡接合部、镇区环境、传统村落、旅游景点、道路出入口进行整治打造;对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砂石厂、荒地以及道路两侧沿线进行绿化提升;县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县道的绿化提升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西潼高速公路潼关段、310国道潼关段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的宽幅林带建设和绿化美化提升工作,同时负责绿化节点苗木的提供;潼关公路段负责310国道公路线内的绿化提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包村部门负责乡道、村道的环境整治和绿化提升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道路绿化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县乡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路基、路面、排水、安保、沿线设施及构造物、标志标线、平面交叉、沿线公路管理设施的提升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县道的绿化提升工作,以路侧绿化、路域环境整治为重点,结合公路服务设施完善、景观节点打造、路域文化展示等内容,坚持因地制宜、重点推进的原则,整合资源、强化措施、补齐短板,实现路面干净无死角,边坡稳定顺适无冲沟,桥涵运营安全无隐患,排水设施完善无淤塞,标志标线齐全无缺损,绿化协调美观无空白。
县双美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及全县范围内乡、村公路的环境卫生整治和美化亮化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包装争取绿化项目,积极协助、指导各镇(办)、各责任单位完善绿化方案,抢抓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绿化任务。负责西潼高速公路潼关段、310国道潼关段全线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和宽幅林带绿化提升工作;负责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7个节点、72公里道路绿化苗木提供。
潼关公路段:负责按照总体规划方案,完成310国道潼关段公路线内绿化提升工作,同时完成310国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及公路配套设施建设、人文景观节点的打造。
县旅游局:围绕全域旅游,打造提升一批旅游路及景区内部绿化提升工作。
县考核办:将全县道路绿化提升专项行动考核纳入有关部门和各镇(办)年度考核,考核分值2分。
政府督查室:督促各镇(办)、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自所承担的绿化项目前期手续和绿化任务。
县财政局:将道路绿化提升专项行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对绿化提升及林带建设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年终考核奖补政策,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各类项目的整合包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道路绿化提升相关项目。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绿化提升及两侧林带涉及的土地指标,清理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非法采矿、乱采滥挖等行为。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各镇(办)为本辖区乡、村道路绿化提升及道路两侧绿化林带建设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绿化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督查考核及进度统计上报工作;要结合当地产业结构制定合理规划,实现一路一景,一路一产业;落实各包村单位的职责任务,对各部门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考核;负责辖区公路线外绿化林带建设所需用地的流转或征用工作,做好辖区内公路线内外绿化、道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公路用地以外非公路设施管理、建设线外绿色长廊及节点打造;负责公路排水线外引排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公路沿线集贸场所、加水点、洗车点,对公路两侧现有马路市场进行清理或迁移。
县级各镇、村包联部门:县级各包联部门要在各镇、村的统筹安排下完成所包镇、村分配的农村公路绿化提升任务。
五、提升目标及标准
(一)提升目标
通过一融入:文化融入;两提升:提升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绿化;三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与现代农业设施园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四实现:实现公路运营降尘、降霾、降噪音、降安全事故,进一步推动公路服务功能提升。
(二)提升标准
1. 公路线内:公路用地范围是公路边沟外高速、一级公路不少于3米、二级公路不少于2米,实现路面干净整洁无死角,边坡稳定顺适无冲沟,桥涵运营安全无隐患,排水设施完善无淤塞,标志标线齐全无缺损,绿化协调美观无空白。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达到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路面无摆摊设点和打场晒粮现象,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八无”标准。
2. 公路线外: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是自公路用地外缘起高速公路不小于30米、国省道不小于20米、县道不小于10米、乡村主干道不小于3米,要求排水系统完善畅通,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过村镇路段路宅分界清晰、住户门前规范统一,建设绿化林带形成绿色长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主干农村公路增设港湾式紧急停车带、公交停靠站、服务区等设施,打造具有当地人文特色的观景台、绿化节点等人文景观。
高速公路绿化:在高速公路潼关段沿线以易活易管的高大乡土乔木树种为主,从道路两侧隔离网向外营建不低于30米宽的林带。对已绿化路段靠近隔离网的林木之间栽植油松、白皮松等常绿树种,其余地块按原绿化模式和树种进行补植;未绿化路段在靠近隔离网处栽植1-2行油松、雪松等常绿树种,其余地块栽植杨树、栾树、中槐等高大乔木,苗木胸径4厘米以上,株行距不大于4米×4米。
国道道路绿化: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合理搭配灌木花草的绿化模式,在国省道和沿黄公路两侧,各营建宽度不低于20米的林带。靠近路沿栽植1-2行油松、雪松等常绿树种,常绿树种外侧栽植杨树、中槐、栾树等高大乔木,苗木胸径4厘米以上,株行距不大于4米×4米。在靠近镇区、旅游文化古迹国省道两侧,结合地形地貌和服务区建设,打造长200米以上,宽50米以上的生态驿站。
县道绿化:两侧按照宽度不低于10米的标准营建绿化林带。树种以中槐、杨树、白蜡、苦楝、椿树等高大乔木为主,苗木胸径4厘米以上,株行距不大于4米×4米,在靠近路的树木中间配置石楠、月季等小乔木或灌木,地被种植草本植被。
乡道路绿化:两侧种植行道树木,树种以杨树、中槐、柿树等为主,株距3米,树木中间配置灌木花草等。
道路节点绿化:对城镇、景点、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关键节点,坚持多林种、多树种、多治理措施相结合,适当使用微景观、微地形、景石等点缀,栽植乔灌木和铺植地被,开展纵深不少于500米、两旁辐射宽幅不低于100米绿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出入境口绿色景观。
特殊路段绿化:交通道路两侧现为果园、村庄和大棚等的路段,果树及原有树木予以保留,在路沿栽植一行景观树,树木中间配置花草,并根据地形情况栽植树木,绿化空地。道路两侧为护坡、围挡的路段,采用栽植树墙、攀缘植物等立体绿化形式进行遮挡。在城镇村庄、旅游景区等人流较大的高架桥上应采用箱体等容器绿化,桥头两端结合地形地貌实际打造1-2公里的绿地公园。道路两侧为山体、荒沟荒坡、水体和林地的,应予以保留,并因地制宜补植树木。
六、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实施,同步推进、逐线验收”的工作要求,全县道路绿化提升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底前)
召开全县道路绿化提升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潼关县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道路绿化提升工作指挥部,全面启动道路绿化提升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根据实施方案、《道路绿化提升技术导则》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迅速委托设计单位逐路段调查道路绿化现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基本现状,尽快完成具体工作方案制定,梳理任务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完成期限,确保道路绿化提升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底)
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提升整治,扎实巩固高速、国道、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抢抓时间节点,突出主干路段提升重点,按照全域推进要求,明确分期实施任务。2018年秋冬完成西潼高速潼关段5公里、310国道潼关段11公里、县道15公里、乡道27公里、村道43.1公里公路线内外绿化提升任务;2019年春季完成西潼高速潼关段5公里、310国道潼关段11.73公里、县道31公里、乡道37公里、村道64.9公里公路线内外绿化提升任务,确保全县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成效显著(具体路段详见附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调整,但各责任单位的总里程数不得减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2019年年底)
县政府对全县道路绿化提升工作按照建成一段、验收一段、评比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建设整治与管理维护并重,按照“谁建设、谁管护”的原则,确保道路绿化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绿化提升工作是建设美丽潼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路地共建、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绿化工作机构,要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对相关责任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以清单形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确保绿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
(二)加强日常考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一月一会商,一季度一点评。县绿化提升行动工作指挥部每季度对各镇办、部门开展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通过相互比较、相互借鉴,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加强氛围营造。宣传部门要将全县道路绿化提升两年行动作为重要宣传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载体开展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综合提升成效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查问责。将各项目标任务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核内容,对在绿化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三项机制”给予表彰奖励,在项目安排、资金划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办)、林业局要建立道路绿化提升工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9月底前,将2018年工作计划和分管领导,业务联系人一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同时,每月28日前,将本月道路绿化提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按照附表的格式报送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1.潼关县2018年道路绿化提升工作计划任务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