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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近期,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糕点和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4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发现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理化指标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指标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潼关县马三烧烤店消毒的长盘(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45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mg/100cm2。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潼关县马三烧烤店消毒的方盘(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37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mg/100cm2;大肠菌群检出/5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潼关县黑永琪烧烤店消毒的圆盘(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大肠菌群检出/5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潼关县永江金城海鲜涮烤店消毒的汤碗(复用餐饮具),

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大肠菌群检出

/5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潼关县金品轩酒店消毒的长条盘(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0.047mg/100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mg/100cm2。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0913-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 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