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14大类食品9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发现2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不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潼关县鑫乐美商行购进的杨梅,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潼关县鑫乐美商行购进的妃子笑荔枝,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执法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发现其他违法行为,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0913-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