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项目编制标准提出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经财政局审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我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产业发展
安排产业发展项目1个,资金量100万元。
2、互助资金
安排互助资金项目1个,资金量40万元。
3、生产经营
安排村集体扶贫合作社生产经营类项目9个,资金量713.916197万元。
4、“雨露计划”补助
安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项目1个,资金量9.45万元。
5、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提升
安排安全饮水提升项目2个,资金量38.626568万元。
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1、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4个,资金量166.438618万元。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22个,资金量891.568617万元。
三、项目管理费
安排项目管理费2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0万元,省级衔接资金5万元。
本次项目计划总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985万元,现予以公告,监督电话:0913-3822488或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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