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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8 12:07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陕西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县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建管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本通知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县政府办是全县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由县大数据中心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承担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定专人运维、落实常态化监管,并严格执行办网用网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安全有序运行。

二、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开设整合

(一)严格开设要求。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和注销。

(二)规范备案管理。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由主办单位向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以正式文件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后,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完成相应审核备案程序。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进行实名认证,杜绝随意开通政务新媒体账号,严禁任何个人以单位名义开办政务新媒体。

(三)强化常态监管。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办理。县大数据中心加强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问题反馈、后续跟踪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内容审核,及时回应关切

(一)严格内容审核。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内容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审核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出现“雷言雷语”“信谣传谣”以及发生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二)规范内容发布。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围绕职能定位,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服务信息。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

(二)加强互动回应。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各政务新媒体要搭建互动回应平台,建立健全留言评论功能,对公众咨询、建议、投诉等问题,答复内容应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密,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政策类问题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网络谣言,应按程序及时发布由有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第一时间作出权威正面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

四、严格监督检查,加强账号监管

全县目前已有38个政务新媒体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监管(见附件1),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做好常态化运行管理;未进行备案和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进行监管的政务新媒体属私自开设,要立即关停注销,尤其是市政府办检查发现的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见附件2),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夯实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人员,于9月底前完成注销工作(注销方法参考附件3),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大数据中心(联系人:杜玉斌,电话:15929755663)。各镇 (办)、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所有开办的政务新媒体要立即开展自查,对没有纳入监管,又拒不关停注销,导致被省市通报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目前,省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办对政务新媒体已实行“月检查、季通报”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监管,县大数据中心每周对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不超过2周)、互动功能可用、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

附件:

1.潼关县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新媒体

2.潼关县需要注销的政务新媒体

3.新媒体账号注销指引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网络编辑:杨乃侠